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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自考二学历招生简章

作者: 时间:2024-04-10 点击数:

  一、 招生范围


  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委员会批准,哈尔滨商业大学面向本校在籍本科生招收“法学”和“会计学”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学历学生。


  二、考试专业及课程设置


(一)法学(专业代码030101)

(1)公共课(3门)

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

(2)专业课(15门)

全省统考课程:知识产权法、法律文书写作、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劳动法。


校内考试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合同法、公证与律师制度、婚姻家庭法、公司法、国际私法、房地产法。


(二)会计学(专业代码120203)


(1)公共课(3门)


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


(2)专业课(12门)


全省统考课程:高级财务会计、财务报表分析(一) 、金融理论与实务、资产评估。


校内考试课程:审计学、会计制度设计、市场营销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三、 助学形式及助学费用


  考虑到各位自考同学本身学业压力较大、二学历专业基础比较薄弱的实际困难,依据省直主管部门政策规定,经学校2018年会议研究同意,法学院和会计学院组织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及晚上业余时间,由校内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对有辅导学习需求的同学进行二学历专业课集中授课辅导助学,学习期限2年,自愿参加接受辅导助学的学费2500元/年。


  四、 考试时间


  每年两次,考试时间为4月中旬和10月中旬;每次开考同学最多可报考4门课程。省考课程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时间和地点;校考课程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哈尔滨商业大学组织安排。


  五、 毕业及学位授予


1、获得普通本科录取第一学历毕业资格;


2、二学历课程全部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符合以上两项条件者,颁发由省自考委和哈尔滨商业大学共同验印的二学历自考本科毕业证;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由哈尔滨商业大学授予相应二学历专业学士学位。


3、国家承认自考学历,自考二学历毕业证和获得的学位证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认证。


  六、有关费用


1. 省考和校考课程考试费45元/科/次;


2. 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费300元/人;


3. 毕业生审查费60元/人。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自考二学历全年接受报名和咨询,各位同学要特别注意:春季招生截止时间3月初,秋季招生截止时间9月初。


咨询教师及电话:


法学专业:彭红 13904619089 0451- 84865195


会计学专业:曲志丽 13936696398 0451-84892580


王老师 15045062195



 

                                          哈尔滨商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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